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面积最大、种类最全的生态功能区,包括最大森林面积、最大草原生态系统,是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2018年,内蒙古林草业发展建设再次告捷。
截至2018年11月底,全区完成营造林1295万亩,其中新造林734万亩,种草3515.3万亩,提前超额完成全年计划任务。打赢“三大攻坚战”,构筑万里绿色长城。2018年,内蒙古以这一主线,深化改革创新,转变发展方式,提升治理能力,推动生态保护与经济建设高质量发展。
修复治理大规模推进国土绿化内蒙古将山水林田湖草作为一个生命共同体,按照“三山两沙四区”林业生态建设主体框架,分区施策、重点突破,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推进生态系统一体化修复治理。大工程带动国土绿化。组织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完成林业重点工程建设462.7万亩、草原重点工程建设868.6万亩。
重点区域绿化加快推进。完成公路、村屯、厂矿园区、城镇周边、黄河两岸和大青山前坡等重点区域绿化建设120万亩,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
为更好地发挥京津冀地区天然屏障功能,启动实施了阴山绿化工程。持续推进防沙治沙。大力弘扬库布其精神,把沙漠、沙地治理作为生态建设主战场,完成荒漠化沙化治理1270万亩。
开展浑善达克和乌珠穆沁沙地重点区域专项治理。全民义务植树蓬勃开展。全区参加义务植树1181万人次,植树5121万株,“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取得明显成效。
乡村振兴生态惠民助力脱贫攻坚乡村兴则国家兴,生态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独特的生态区位和优越的自然禀赋使生态建设成为内蒙古的责任和潜力。一年来,内蒙古以“两补偿”“两带动”为抓手,大力开展林业生态扶贫,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
实施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偿。建档立卡,全年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3500人,总数达1.15万人,带动近3万人的年均收入超过国家贫困旗(县)收入标准。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在贫困旗(县)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5.7亿元,7.6万名贫困人口直接受益。
积极落实新一轮草原补奖政策,安排国家禁牧和草畜平衡任务10.2亿亩,140多万户490万农牧民受益。生态工程向贫困地区倾斜。在全年完成的656万亩林业生态建设中,近80%林业重点工程任务和建设资金投向了贫困地区,促进当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重点区域绿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相结合。大力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完成村屯绿化2482个。通过绿色惠民产业带动,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林下经济、庭院果树经济等林业产业,下达贫困地区林业产业化资金755万元,实施项目17个,带动1129名贫困人口人均增收1936元。
新增“全国生态文化村”5个,全区共28个。巩固成果强化管理保护优先内蒙古是生态环境最为脆弱的省区之一,始终坚持保护优先,把生态保护放在突出重要的位置,用最严格制度、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林地使用定额管理制度和草原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林地、草原征占用管理。
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全区年停伐木材量151.2万立方米,天然林资源保护基本实现全覆盖。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全面完成,公益林保护管理得到有效保障。坚持制度约束、防范与扑救并举,组织各地编制《野外火源管控工作方案》和《火情预警监测工作方案》,修订完善《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森林草原火灾次数和面积“双减少”,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严格落实地方政府、部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双线目标管理责任制,将防治指标纳入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考核体系,红脂大小蠹、美国白蛾等重点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控。
加强草原鼠虫害监测预警,完成防治鼠害2272万亩、虫害2754.6万亩,有效降低了对草原的危害。大兴安岭毁林开垦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清退林地72万多亩,恢复植被近36万亩。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地大检查、“绿盾2018”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和自然保护区工矿类企业清理整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自然保护区管理。
机制创新增强改革发展动力改革创新是引领内蒙古林业发展的根本动力。2018年,全区各项林业改革全面推进。
国有林区改革平稳推进,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挂牌成立后,工作职能逐步向生态保护与建设转变,经济社会发展逐步融入地方。国有林场改革后程发力,涉及改革的盟市、旗县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全部印发,国有林场总数从改革前316个优化整合为302个,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全区集体林地林权抵押和流转有序推进,抵押林地面积48.6万亩,流转面积423万亩。
全区草原确权承包工作基本完成,落实草原所有权面积10.6亿亩、承包经营权面积9.6亿亩。未来愿景四个着力拓展发展空间在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为内蒙古的林业草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内蒙古各级林草部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筑牢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构筑北疆万里绿色长城为总体目标,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统领新时代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推进林业和草原工作深度融合,全面加强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着力推进大规模国土绿化。认真组织实施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天然草原退牧还草、退耕还林还草等国家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和项目,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稳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和阴山绿化。
实施科尔沁沙地百万亩防护林基地建设和浑善达克、乌珠穆沁沙地重度危害区域治理。科学推进草原建设,加大退化沙化草原治理力度,加快恢复草原生态,促进草原畜牧业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推动形成人草畜和谐发展的新格局。着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在绿化布局上向重点城镇和广大乡村倾斜,结合乡村整治积极开展乡村绿化美化。继续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补偿,建立草原管护员补贴机制,选聘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成为草管员。落实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探索组建扶贫攻坚造林合作社,吸纳更多贫困人口参与生态工程建设,促进农牧民增收。加快特色林草产业发展,推进产业示范基地、示范市县、示范园区和优势产区建设,积极培育林草龙头企业。着力加强森林草原保护管理。开展“林草资源保护执法年”活动,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草原违法行为。
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制度和林地使用定额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草原生态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科学划定禁牧和平衡区,严格执行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落实好地方政府健全完善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
开展全区自然保护地本底调查,加强对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监管。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力度,积极做好林业有害生物和草原鼠虫害监测预警和防治工作。
构建草原资源全天候遥感调查监测体系框架,探索草原资源全方位监测监管方式。着力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国有林场改革评估验收办法》,完成国有林场改革验收。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推进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引导和规范集体林地经营流转。完善草原产权制度,推动草原“三权”分置,为草原经营权的入股、抵押、贷款和草原畜牧业的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奠定政策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牧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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